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
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现在工作的竞争压力非常的大,公司额发展也很难景气,所以裁员是常有的事,而面对公司裁员时,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做,那么裁员如何和hr谈赔偿
一、收集整理谈判的证据资料。员工要跟HR谈裁员的事,必须要准备几样东西,如公司的裁员通知,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颁布的有关裁员规定等。当公司裁员不合理不合法且补偿不到位的时候,员工就可以利用上述准备的证据资料跟HR谈判和“斗法”了,并且员工一定可以斗的HR哑口无言。
二、重点谈补偿的事。既然是谈判,结果是最重要的。公司要裁员,员工要谈判,核心都是钱的事。在员工掌握充分证据且局面主动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有上、中、下三策谈判准备。上策就是员工坚持法定的裁员补偿,一分都不退让,公司自知裁员不合法也怕处罚,所以一切按照员工的要求给;
中策就是虽然员工占据法理制高点,但考虑到其他因素,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补偿和解;下策就是员工与HR谈崩了,只好走劳动维权途径(这个时候前面准备的证据资料就可以派上大用场)。
总而言之,上面的准备工作都搞好了,那么面对裁员,跟HR谈判的时候,如果是公司非法裁员,那就跟HR说要(2N+1)的赔偿;如果是公司合法裁员,那就要(N+1)的赔偿;除此之外,可以有更多灵活谈判,比如不要补偿但帮员工缴纳几个月的社保,或者用公司产品作价补偿员工等等。
只要员工按照我说的方法思路去跟HR谈判,都会是一个谈判高手,自己的权益也会得到妥善的保障。
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索赔。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HR比律师有用
如果你在大公司里面,在离职这件事上,找个好的HR给你做参考,比一个律师要好的多。一般的大公司在大规模裁员的时候都会很正规的,违法的事情很少会干。HR对于这种事情要清楚的多。而小公司偷鸡摸狗的事情蛮多的,律师可以确保公司不会违法的扣除你的应得利益。
2、你不签字,公司不可能裁掉你。
这是最基本也是很重要的一条。特别是那种签过两次合同的员工,基本上你可以申请转为无限期合同。只要你不出错,公司没有理由裁掉你。
前些日子,有几个同事跟公司闹,没有签字就不来上班了。赶紧追了个电话提醒,如果你不去上班就是旷工,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赔偿的裁掉你,更得不偿失了。一个月过去了,这几位同事还在上班,工资什么的照拿。是不是很爽!
裁员48小时之前:
也就是周三的时候,有人透露说公司会在礼拜五通知大家和HR面谈。而公司则会在周四的凌晨发全球新闻,通知裁员10%的消息,中国区预计会有300人丢饭碗。说实话,这个时候还是蛮纠结的,心里一直没底,但是好在有朋友做律师,专门打劳务官司的。还有朋友在别的公司做HR的,裁人无数。一左一右两大护法在,心里立马有了着落。
老板找我谈话,问我怎么样,会不会想不开什么的。我直接回答:没什么想不开的。公司这么多年对我都不错,我不会闹的。基本上的权益满足就走。谈判桌上见吧,我可能会带个律师什么的。于是这句话,直接导致了裁员当天是公司总裁找我谈的离职,而不是HR的同事。
24小时之前:
确定了几点自己用得着的信息:
大部分公司走的都是协议离职的路线,如果是正式裁员且10%以上的,要劳动局或者工会批准。一些大公司没有工会,或者压根就不敢往上报,这就成了你要挟公司的一条。
HR在裁员的时候,压力比你还大,裁不掉你他就完蛋。所以裁员这件事情上,基本上说是个心理战的过程。
就和我们做市场活动一样,HR裁员也需要预先报个预算上去。这个预算不会和实际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想补偿得太离谱的同学还是现实一点。
关于互相吓唬的事情,如果你是公司的机要部门,手里有公司的料,公司一般会较忌惮你,所以谈条件也好谈一些。而普通员工的`话,女性就买个尿检,装怀孕。HR说他在这事上折过很多次,不是不裁了,就是多补偿几个月的。
裁员2个小时之前,上午,楼下咖啡厅:
约了个HR的朋友在公司的咖啡厅见面,此时基本上我已经确定了一些资料。打印了公司的劳动合同和薪水单给他看,所以现在可以先算一下我的大致赔偿了。
一共分为4个部分:
1、公司的赔偿是(N+2)个月的薪水。
N是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数。而这个薪水和你平时拿到手里面的不一样,一般要高出一些。它的计算方式是你平时前12个月收入总和除以12。这个收入包含你每个月税前收入总和,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补助、股票、车补、饭补甚至是手机补助,以及所有过去12个月的奖金,年中双薪。
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薪水过万的话,裁员的月薪计算要两倍于你的单月税后。当然这个是公司自己设定的优惠补偿,一般大规模裁员都是这样。而普通的法律上的规定也是这么算,但是有一个限额,北京市大概是1.2万的月薪,超过这个就只能按照1.2万去算。所以说走法律规定索赔是很亏的。
N的数字是你的在职年限。如果你中间呆的公司被人收购了,之前公司的工作年限也要计算在内。比如我本人从ATI到AMD,ATI之前的年限也要算进去。
N+2的2是个很弹性的数字,有的公司是N+1。但是如果不是一个月提前通知的话,就应该多一个月,也就是+2。不少公司福利好的也有+3+4甚至是+6,都是怕大规模裁员员工闹事。另外一点这个2里面的数额,是根据你上一个月的收入总和来算的。我比较幸运的是上个月刚发完奖金,所以数额蛮大的。
打个比方,比如我在一家公司5年,一个月薪水税后一万,税前含各种补助是1.5万,那N的部分就5X1.5=7.5。而辞职之前公司恰巧发了5000的奖金,那么+2的部分就是每个月2万,所以最后的初步补偿是7.5+4万。
2、未修年假也是一个很大的数。
一般来说,年假里面要按照X2或者X3来算。如果你有20天年假的话,至少是2个月的薪水。而这部分争议蛮大的,可以就这个和公司好好谈。
3、年底双薪也要折合现金补偿。
比如6月份裁员的话,那就是一半的年底奖金数额。
4、当月的工作时间也要算进去。
比如是月中辞退,那么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提醒一下:股票可以先不用卖,你离职了,股票也是你的。
一、公司裁员如何跟公司谈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裁员的法定情形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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